国企改革解读:未来重组或有三大途径

日期:08-14  点击:4947  属于:百姓民生

外界期待一年已久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9月13日下发。

  《指导意见》共分8章30条,从改革的总体要求到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新时期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

  国企改革火线解读之一:让国企利益服务全民、防少数人谋取私利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也是此次国企改革最重要的顶层设计。

  新常态下如何在国企中做好此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所要求的党建任务,第一财经记者专访了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

  

 

 

  第一财经:此前深改组会议就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此次《意见》也充分贯彻了这一精神,请问如何从历史和现实两个角度来认识这一点?

  张春晓: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是国有企业产权属性与党组织根本属性内在统一的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从产权归属的角度,国有企业必须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承担全民赋予的所有责任。这是国有企业的根本属性。

  《中国共产党章程》提出:党的建设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们党的最高价值取向。是否实现人民的利益,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是衡量我们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正确的最高标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有多牢,就在于实现人民的利益有多少。

  国有企业的产权属性和党组织的根本属性内在地统一于“人民”。人民投资了国有企业,中国共产党实现人民的利益,在国有企业发展和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全民利益的重要内容。

  第一财经:《意见》强调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这里面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又将发挥何种作用?

  张春晓:在我看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保护国有企业出资人财产所有权最根本的途径。

  上世纪九十年代,在一些地区的国有企业改革中,一些官员为一己私利,创造寻租空间,大搞官商勾结,错解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贱卖国有资产,甚至白白送人,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此类群体通过大肆侵吞国有资产,造就一批批千万亿万级富翁,进而继续官商一体,形成各色利益集团。从2015年巡视、审计、信访等反映的问题以及各级纪委审查案例引出的问题线索看,一些国有企业通过利益输送谋求个人升迁,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企业内部存在买官卖官、搞团团伙伙。利用手中权力在资产资源交易中贵买贱卖,采购招投标违规谋利,家属子女靠山吃山、谋取私利。此类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链条性腐败等行为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究其原因在于弱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或者根本就没有坚持党的领导。

  在2014年3月9日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按照我个人的理解,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就是要合理把握改革的尺度和边界,努力强化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走向市场、自主经营,提防少数个人或小群体,谋取私利,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

  我们需要国有企业,特别需要中央企业,但是我们决不需要被利益集团绑架的国有企业,决不需要为利益集团服务的中央企业。要让国有企业的利益完全回归全民,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伟大进程中,就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这是保护全民财富最根本的途径。

  

 

 

  第一财经:《意见》既提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又强调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建、明确党在国企改革发展中的作用,您认为上述两个工作应该如何协调安排?

  张春晓: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下实现对国有企业监管和改革时,我认为需要把握两条线路,一条对着事,一条对着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企业管理上一直在学习吸收西方公司治理的优良经验。虽然建立在西方哲学思想上的西方公司治理结构理论在对事管理上有其优势,但在对人管理的方面还有很多不足。而这时候就要发挥党的领导这一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具体而言,国有企业具备三大责任和四大职能。从国有产权的归属上,三大责任即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从国有企业的功能上,四大职能即市场竞争的主体、行业发展的引领、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和公共品提供的主力军。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人事结合、两个三会有机统一”,两个三会中第一个三会是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主要对着企业的事(企业的业务),其重要任务是保证国有企业全面发挥出四大职能。第二个三会是党委会、工会、职工代表大会,主要对着人(企业的员工特别是经营者),其重要任务是保证国有企业勇于承担起三大责任。如果企业在履行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不能到位,那么党组织就应通过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用人事调整的方式确保企业履行三大责任。

  在此基础上,还要变纪委对人的结果式的监督为动态的流程式的监督,变监察对事的结果式的监察为动态的流程式的监察,变审计对财的结果式的审计为动态的流程式的审计,变监事会对经营结果的监事为进入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的全流程监事,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在法治层面上提高国有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的能力和水平。

  特别在混合所有制的实施过程中,也要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根据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特点,科学确定党组织的设置方式、职责定位、管理模式。

  

 

 

  第一财经:在您看来,在具体的企业运行中,如何确保人、对事这两条线的管理并行不悖、互为支撑?

  张春晓:根据我个人的理解,在实施对人、对事两条线管理的时候一定要把各自的责任和边界非常明确的厘清。在处理工作中的问题时,如果涉及解决效率、能力或水平的问题,董事会或经理层发挥作用;如果是公平、方向和原则的问题,党组织扛起担当责任。党组织不要去越界去负责具体的经营性事情,主要只要对着人、对着责任。我们的职业经理层要牢牢落实好经营与运行工作,将工作落实到党组织所划定的责任范围中去。

  这就好比管理机床,经理层要负责管理的机床运转的性能和效率,党组织则要确保机床生产的产品是朝着为人民谋发展的方向。

  又比如在人事问题上,企业在开展选人用人的会议时,如果是才的问题,经营层有建言建议的权利,如果是德的问题,党组织要肩负人事勘察的职责。经营层从市场需求和效率提升的角度建言,党组织从代表全局的高度把关。这样才能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下,建立市场化的人才选聘机制。

  《意见》此次还提到,“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我想今后在《公司法》的修订中可能会逐步贯彻这一意见,确定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法定地位和职责安排。

  第一财经:《意见》提出了“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的具体安排,您认为这样的安排对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提出了什么样的工作要求?

  张春晓:此次《意见》要求党委书记和董事长这两个职责由一人“一肩挑”,在我看来,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但不等于是将党组织的制度约束和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机制完全交叉。党委会讲求的民主集中,但董事会行使一人一票,决策机制并不一致,所以实际的决策要分清人、事的管理条线,按照要各自的流程安排来办。负责“一肩挑”的领导要在其中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党组织和董事会实现工作对接。这次《意见》的精神不是要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大包大揽,而是要求要管到责任的临界点。党委书记一定要懂业务,懂业务可能才能专注责任。

  当然,任何一个企业的做法都不是百分之百适合所有的企业,不能简单照搬其他企业的经验。我们应该鼓励企业在体制机制的建设上上去探索,结合各自的特点找到更好的办法。

  国资改革火线解读之二:行政事业所属国企将纳入国资“一盘棋”

  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已拉开序幕,而占全部国有净资产总额约三分之一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也步入深水区。

  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新一轮的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将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将被稳步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具备条件的进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而在此之前,财政部等多部委,已经为行政事业所属国资的改革进行了多年的基础工作,只待最终的改革意见明确。

  所谓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

  根据财政部数据,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4.77万亿元,扣除负债后净资产总额9.60万亿元,行政事业单位净资产约占全部国有净资产总额的三分之一。

  目前的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构建于2006年。那一年,财政部出台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第36号,以下简称“两个部令”)。

  此后,根据两个部令确定的原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产核实、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法规相继出台,构建了初步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两个部令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各部门(单位)管理职责,全面规范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构建了从资产配置、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体系,标志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根据两个部令,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也得以完善。目前,“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以及与此相适应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已进一步建立。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及其他相关工作。比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收入,要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财政部也在进一步加强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2014年底,财政部发布《关于编报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基础工作。6月,为确保上述上报数据完整、真实和准确,财政部开展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会审工作。

  由于房屋是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今年3月对中央级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进行专项清查,为下一步规范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另外,财政部正在抓紧研究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改革的思路和方案。

  在8月底公布的《关于征求深化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式改革意见的函》中,财政部称,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更好地配合国资国企改革和部门预算改革,结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我部正在抓紧研究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改革的思路和方案。

  财政部要求18个中央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情况,提出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式改革的意见建议。

  2015年,财政部为规范国资管理,配合国资改革和部门预算改革,向18个中央部门征求深化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式改革的意见。另外,财政部已经公开表示,正在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基础上,研究制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条例。此外,财政部通过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编报、会审等工作,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情况。

  今年5月,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请报送贯彻落实财政部令第35号第36号有关情况及意见建议的通知》,《通知》称,随着财政资产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两个部令层级不高、涵盖资产范围不够全面、部分管理规定不够科学等问题日益突出,影响了财政资产管理职能的发挥和实际管理效果。为此,财政部拟在两个部令基础上,研究制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条例,并就条例起草征求各方意见。

  财政部今年还就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向各方征求意见。

  国企改革火线解读之三:油气电网“巨头改革”加速

  国企改革方案为电力体制改革、油气改革的网运分开摸索,提供了最新的注脚。

  9月13日,《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公布。《意见》提出,“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各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网运分开一直是能源领域改革的焦点,反映在新一轮电改“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思路、油气改革成立国家管网公司的讨论中。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提出的“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的精神,对电网、石油等行业的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电网定位侧重公共事业?

  新一轮电改在一些地方,包括深圳和宁夏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陆续公布后,业内还在关注配合电改的细则到底将电改文件(中发“9号文”)执行到什么程度。

  国家发改委批复最先进行输配电价改革的深圳方案时表示,“电网企业通过收取过网费的方式获得收入,发电售电价格高低与电网收入无关,因而电网企业与发电、售电企业没有了利益之争,在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中将保持中立地位,一方面避免干预电力市场的有效运行,另一方面将更多地去关注自身输配电业务的运营和发展。”

  即在电力行业输配不分开的情况下,进一步明晰输配成本,加强监管“中间”。对于电网企业而言,最大的变化在于一改此前统购统销的、赚取差价的模式,而靠收取过网费获得收入。

  “9号文”中,明确“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是电改的体制架构,进一步提出将有序放开一些电力环节,“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

  同时,还提出“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强化政府监管”。此后,今年以来,业内都在关注电改配套的文件怎么执行电改“9号文”。

  实施细则也被称为是电改配套文件,一般认为包括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交易机构组件、放开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自备电厂监管等6大方面。参与配套文件的一位研究者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涉及到细节层面,电网、发电公司、地方政府之间博弈激烈,比如售电开放后,门槛到底如何,电网能否、怎样参与售电等方面意见并不统一。

  实施细则之外,先后纳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6省(区)1市,已有深圳、内蒙古、宁夏推出试点方案,贵州推出深化电改工作方案,基调都是电网企业靠收取过网费获取收入。延续了“9号文”的精神。

  但是对于改革后的电网企业性质,并没有明确,一般认为是接受监管,固定收益率的公共服务企业。华北电力大学曾鸣教授对记者称,“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会持续推进。国家发改委今年6月还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加强对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的监管。

  国家管道公司加速推进?

  网运分开,“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也被作为思路搬到油气改革中。从去年起,还有各种国有石油公司将进行拆分重组的消息陆续流出。

  组建国家管道公司是最有来头的,伴随着拟议中的油气改革方案,传播最广。8月27日,中石油、中石化在同一天召开的年中业绩发布会期间均提及油气体制改革。

  中石油副总经理汪东进在发布会上透露,发改委和能源局组织开展的油气行业体制改革方案的编制工作,目前处于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他还称,油气管道分离符合油气行业体制改革的大方向,也是重点内容之一。

  中石化董事长王玉普则对外界说,对于管道拆分问题,公司正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和政策做好准备。这些似乎都意味着管道拆分独立的大方向正在成型。

  在管道建设占据优势的中石油2012年,2013年曾连续两次引入社会资本入股西气东输管道。中石油2014年还公告称,拟设立东部管道公司,并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转让管道公司股权,不过至今并未实行。

  2013年曾有报告建言,将石油天然气管网业务从上中下游一体化经营的油气企业中分离出来,组建若干家油气管网公司。

  随后,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都把油气管网开放、公平接入作为监管工作要点,2014年2月13日发布的《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强调油气管网运营企业应按照一定要求无歧视对第三方开放使用其油气管网设施输送、储存、气化、液化和压缩等相关服务。

  不过,一位参与油气体制改革前期课题研究的专家对记者称,管网公司就算独立,也是针对天然气管网。他认为,原油和成品油管道都是点对点,体系外公司很少用到,不具备独立的条件。天然气是国家支持的清洁能源,主干管网独立有利于激发各种类型企业投资热情,盘活中资企业在国内外、上下游的天然气资源。

  国企改革火线解读之四:是否符合全民属性成为后续改革检验“标尺”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外界期待一年之久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以这句话开宗明义。

  在《意见》发布前,社会对于国企改革的热点有着多种猜测,从淡马锡、重组上市、所有权经营权分离到混合所有制,甚至是为何国企干活又挨骂的所谓“李荣融难题”。

  但外界所捕捉的零碎信息都没有此次《意见》看得清晰、说得透彻:那就是改革进入了深水区,首先要明确国企是什么又为了谁,只有找准自身定位才能完成其他的改革。所以,本次《意见》解决了国企改革的根本性问题。

  就在《意见》发布之前,中纪委公布了对今年第二批国企巡视情况的通报,其中拉帮结派、关联交易、链条性腐败等问题让人触目惊心。如果不在坚持党的领导下牢牢把握全民属性这个标尺,针对国企的任何改革都可能会沦为少数人牟取暴利的机会。

  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说,从突出强调国企的全民属性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是此次《意见》的最大亮点,也是未来其他改革的设计主线和改革成败的检验标尺,而国有企业的全民属性和党组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属性早已内在地统一于两个字——“人民”。

  

 

 

  因问而设改革围绕三类问题展开

  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进程中,中国的国企改革经历了多轮改革。其中,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承包经营与放权让利;十二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政企分开与两权分离;十四届三中全会推出了现代企业制度与抓大放小;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股份制与深化国资管理体制改革;而十八届三中全会唱响了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大篇章。

  改革都是因问而设,本轮国企改革也不例外。此次《意见》开篇就指出了当前三类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第一类问题来自国企国资管理的内部,包括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还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

  第二类问题来自针对国企的内外部监督,包括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

  在2014年3月9日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总书记强调: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要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管。

  第三类问题来自于党建。《意见》明确指出,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

  正是针对这三类问题,《意见》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针对国企国资管理,《意见》提出了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多个任务,其中更细化安排股权多元化、国企领导人员薪酬改革、设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及清理重组创新一批国有企业等多个需要完成的目标。

  针对内外监督,《意见》明确了强化企业监事会、审计、纪检监察、巡视以及法律财务部门的内部监督体系,明确了对国有资产审计全覆盖、加强巡视工作、开展总会计师由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委派的试点等细分任务。

  针对党建,《意见》明确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等工作,提出了未来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的细化安排。

  党组织同企业组织四个对接构建中国国企治理特色

  其中,在党建部分,《意见》提出,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保证党组织工作机构健全、党务工作者队伍稳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这样的模式在西方的公司治理体系中是没有的,《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中遇到的很多国企干部对如何运行也有疑问。但没有并不意味着不能在东方创新,而坚持党的领导恰恰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在张春晓看来,国有企业具备三大责任和四大职能。从国有产权的归属上,三大责任即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政治责任。从国有企业的功能上,四大职能即市场竞争的主体、行业发展的引领、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和公共品提供的主力军。党组织要切实保证国有企业勇于承担起三大责任;而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企业的管理层要确保完成国企的四大职能。

  在这样的定位下,张春晓认为未来国企的管理工作将围绕两条线展开,一条是“人”,一条是“事”,党组织管“人”,并通过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用人事调整的方式确保管理层所管的“事”履行好三大责任。

  张春晓打了一个比方,这就好比管理机床,经理层要负责管理的机床运转的性能和效率,党组织则要确保机床生产的产品是朝着为人民谋发展的方向。

  特别针对“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的提法,上海天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波善表示,这意味着未来可能会对《公司法》进一步修改,以明确党组织的法定地位。

  

 

 

  分类是改革的方法论

  在确定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后,就需要在更好保障全面利益的前提下,确定企业各自的定位。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在功能定位上一直留有模糊地带,国企发展究竟是以利润诉求为重,还是以公共利益为重,没有明确划分,采用同一监管评价标准,指导不同国企改革发展,其适用性如何,往往引发争论,也让国企自身在更好提供公共品还是更好确保利润的问题上不知所从。

  此次《意见》明确,要划分国有企业不同类别,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

  祝波善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分类改革不仅是其他各项改革的前提,也会成为本轮国资改革相对以往的一大创新。

  在祝波善看来,说分类改革是前提,是因为只有分好类,给不同的企业划定不同的保值增值和股权多元化目标,给予不同的服务国家战略、完善市场经济的任务。

  比如,《意见》给予商业类国企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而对公益类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强调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服务质量、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

  在祝波善看来,分类监管的思维事实上贯彻到整体改革意见中,即便是企业内部薪酬管理的问题,分类监管的思维,也有助于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的管理制度,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

  不过,《意见》只是给出了分类的原则,但没有具体明确央企和国企的分类。张春晓看来,这恰好适应了当前国企个体多元化发展的现状和中央与地方不同的实际情况。

  张春晓表示,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划分并动态调整本地区国有企业功能类别。

  就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而言,据本报记者了解,此前国资系统内部普遍认为,中储棉、中储粮和中盐集团等央企更匹配公益性央企的特征。

  其他改革将以试点推进,确保上述全民属性、党建和分类的工作后,其他改革或才能以试点的方式依次展开。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意见》明确了多项试点。

  比如,对公益类企业的改革,“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在股权多元化上,“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很可能就是外界此前猜测的“金股”制度。

  在管资本的改革上,“开展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试点”,这为其他企业试点中央汇金模式打开了一道门。

  在股权转让上,允许企业“以市场公允价格处置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化”,为国有企业或者国企和其他所有制企业之间的并购重组清除障碍。

  在员工持股上,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率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并明确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的方式,既在此前中关村的试点上扩大了员工持股的范围,又通过持股方式设置限制了国有资产流失。

  特别对于市场关注的混合所有制,此次《意见》明确了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实际明确了混合所有制是国企、非国企之间“双向进入”到落实方向。

  记者采访的国资系统相关官员表示,目前国有企业最需要关注可持续发展问题,要明白商业模式的创新也是创新,借助“互联网+”的政策春风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政策,通过入股非国有企业或者同非国有企业合作的方式,重塑竞争力。

  张春晓就对本报记者表示,从全民属性上看,国有企业要为国民经济发展搭建良好的运行平台,有利于民间资本拓展投资发展空间,有利于促进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的深度融合,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共同发展,共同把民族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国企改革火线解读之五:央企数量12年减少近半 未来重组或有三大途径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要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作用,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

  换句话说,新一轮国企重组整合大幕已经拉开。目前,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有110家,相对于2003年成立之时减少了近一半。

  回顾过往的央企重组整合经验可以发现,其中不乏以大并小、平台化整合、强强联手等多种途径,未来国企重组整合的三个新路径也已越发清晰。

  成立之初196户

  早在国务院国资委2003年成立之初,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数量约有196户。当时企业规模总体上不大,企业实力总体上不强,因此当时提出了“推进中央企业调整重组,在未来几年形成80到100家主业突出、技术先进、结构合理、机制灵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这样的目标,具体时限定在了2010年。

  对于为什么要设立80到100家的目标,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李荣融曾表示,这是当时国家领导人提出的一个目标,根据测算,当时中国GDP占全球GDP的6%~12%,按这个比例推算到中国的全球500强企业,也就是30户到60户。但考虑到一些中央企业涉及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如中储粮对国家的粮食安全非常重要,但进入世界500强却可能性较小,因此加上这些企业的数量,整体的目标就是80户到100户。

  时间有限,这么多央企怎么减?国资委当时提出的意见不是为减而减,而要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通过资产重新配置达到1+1大于2的效果,甚至实现大于3 的成效。

  同时,减也不能仅通过行政命令,而是要通过市场发挥作用。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扫清政策障碍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中日渐加强。

  大“吃”小

  剩下的工作就是筛选出应被兼并重组的企业。整体的重组工作通过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方式来完成,效益差、规模小的央企被第一批整合。

  国家在军工、煤炭、电网电力、民航、航运、电信、石油石化等七大行业保持国有经济的绝对控制力,所以在当时“做大做强”的要求下,七大行业之外的一些科研院所、贸易型央企和一些效益差、规模小的央企成为最初的整合对象。

  2004年9月,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整体合并进入中粮集团,这是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第一家兼并重组的企业,整个央企的重组大幕就此拉开。例如: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总公司并入了中国生物制品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煤建设集团公司并入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药材集团公司并入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并入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华轻实业公司并入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国进口汽车贸易中心并入中国机械装备(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中机国际工程咨询设计总院并入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等。

  平台化整合开始出现

  但是,央企的数量还是太多,且光靠国资委一家实施整合可能速度太慢,而且简单把“小舢板”绑进大船队,一旦缺乏在产业链、企业战略、企业文化上的整 合,可能出现外合里不合、企合人不和、面和心不和的情况。国资委提出了平台化实施央企重组的思路,确定了国家投资公司和中国城通集团作为两家国有资产经营 与管理的企业化操作平台,从将小企业放到这两大平台上托管开始,让国家投资公司和中国诚通集团各自探索企业整合的新路径。

  其中,作为国资委资产经营平台,2005年以后,诚通集团陆续接收和托管了中国普天集团8户困难企业、中国寰岛集团、中国唱片总公司、中国国企合作 公司和华诚投资管理公司。其接收、托管三级以上的企业达70多户,人员1.8万人,接收账面资产30.14亿元。这些企业因多种原因经营陷入困境,涉及资产整合、人员安置和企业发展等多方面棘手问题。诚通集团对这些企业分类指导,因企制宜,精心制定解决方案,在退出重组、孵化培育、妥善安置职工等层面做出 了创新实践,确保了企业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强强联合也已露头

  除了小、弱企业的兼并重组外,国资委也在推动战略性央企实施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国际竞争力,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中航工业集团公司。

  1999年,在核工业、航天、航空、船舶、兵器五大军工总公司的基础上,分立组建十大军工集团。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一分为二,分别组建了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当时中国的飞机研制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为了加快缩短差距、迎头赶上,必须集中航空工业所有的科研和制造资源。于是在2008年,中国一航和中国二航合并共同组建了中航工业集团公司,也为中国现在军机研发爆发式增长奠定了基础。

  其他如在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和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重组的基础上,组建中国化工集团、中国长航和中国外运集团;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和中国工艺美术(集团)公司联合重组成立一家新的集团公司;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组成立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重组合并,新公司名称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在2010年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整体并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整体并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后,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已经调整为123户。

  “中投二号”现身

  2010年后,外界逐渐发现,国企重组的速度有所放缓,这其中既有剩余弱小企业已经不多,大企业重组整合难度较大的现实问题;也有国资委探索重组新出路的考量。

  在吸收了国投集团和中国诚通的经验后,国资委推出了被外界称为“中投二号”的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批量接收国有企业探索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当时,由有着“铁娘子”之称的谢企华领衔,国新相继接收了华星集团、中国印刷等企业,但之后的接收速度仍然缓慢。

  另外,同国家电力改革相结合,国家还推出了电力辅业集团改革。由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与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一些勘测设计企业、施工企业、修造企业重组,组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未来整合的三大路径

  十八届三中全会过后,越来越清晰的迹象显示,国企重组出现三个新路径。

  一是如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合并一样的强强联合,这也是继中国一航与中国二航合并之后最受外界关注的重组,旨在让重组企业更好参与全球竞争。但由于涉及企业都是“大个子”,需要整合的资源、人员众多,如果没有国家主导很难实施。

  二是将央企子版块进行重组,比如外界对于中航系旗下公司的重组预期较为强烈,而同一集团旗下公司整合也较为容易推进。

  三是变重组为合作,实现资源整合,共同面对外部竞争。如2014年9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合作设立超大型油船合资公司中国能源运输有限公司;以及今年5月,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海集团下属子公司宣布,合资成立中国矿运有限公司,专营铁矿石海上运输及相关干散货运输业务,都没用重组这个“大手术”就实现了互惠双赢。

  国企改革火线解读之六:七大领域将推混合所有制项目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后,国务院国资委网刊发国资委主任张毅的答记者问称,要推动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

  以下摘取了国资委网站上张毅的回答。

  围绕改革有六项任务

  张毅: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更趋合理,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善于经营、充满活力的优秀企业家,培育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围绕实现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要抓好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合,促进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

  三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四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五是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六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落实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

  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

  张毅: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指导意见》强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一是依法落实企业自主权。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依法落实法人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由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法无授权任何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

  二是推动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

  三是促进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

  将行政事业国资纳入统一监管

  张毅: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方向和重点。

  为此,《指导意见》提出:一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准确把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转变。该管的要科学管理,决不缺位,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将配合承担的公共管理职能归位于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

  二是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职责,按照责权对应原则切实承担起保值增值责任。

  三是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整体功能和效率。

  四是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七大领域将推混合所有制项目

  张毅:《指导意见》明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

  要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非国有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实行同股同权,切实维护各类股东合法权益;在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加快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开展多类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逐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要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通过市场方式,以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有发展潜力、成长性较好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在试点取得经验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建立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

  张毅:国有企业要先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做不好,国有企业其他改革难以取得预期成效,这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和工作要求。

  为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指导意见》强调:一是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二是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制度,加强审计、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工作,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工作的闭环。

  三是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坚决遏制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等腐败现象,严厉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张毅: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指导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企业党组织对群众工作的领导。

  二是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企业改革发展需要,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企业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管理监督中的责任,支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

  三是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双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巡视工作,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反“四风”规定,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为企业“松绑”和“减负”

  张毅: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国资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动摇,按照“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标准,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

  一是认真学习文件,确保吃透精神。我们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指导意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实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信心、勇于担当、努力作为。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整体谋划。国资委和中央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将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亲自部署协调、亲自督察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既要统筹好改革的整体情况,协同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又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实现改革的突破;既要抓好当前,更要抓好长远;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和力度,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改革。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在推进改革中,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问题抓起,从关系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要害抓起,从破除体制机制的障碍制约抓起,从职工群众的热切期盼抓起,精准把脉、精确制导,精准发力、精确落地,确保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试点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发挥好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大力宣传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同时,要优化政策环境,积极协调落实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政策措施,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条件。

  国企改革火线解读之七:激发资本市场局部热点 蓝筹估值望修复

  9月13日傍晚,来自中国政府网的消息称,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出重大部署。

  这也标志着,国企改革“1+N”方案中的顶层设计终于尘埃落地,随后,国企改革“1+N”中的N个方案也将陆续推出,国企改革正式进入执行时间。在过去几个月的“后救市时代”,资本市场经历了起起伏伏,从5000点到3000点,即便是号称最好的宏观策略分析团队也无法精准把握。随着这份纲领性文件的出台,国有企业发展开启了新篇章。

  在一位券商分析人士看来,在当下这个时点《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市场信心的恢复,为主题投资带来了新的机会。上海一位管理规模过百亿的私募高层人士也表示,国企改革投资重启。

  超预期看点不少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意见》共分为8章30条,内容从改革的总体要求到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等方面都有所涵盖。

  国企改革的重要性和关键性毋庸多言,《意见》的出台也颇费周折。“比原计划出台时间延长了1年3个月。”一位长期从事国企改革理论研究的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在一些分析人士看来,《意见》与2013年年底的初稿相比,有相当的比例超过了预期。“当然对国企改革大家的预期是不一样的,但就我个人感觉,与初稿相比有很多的进步。”上述人士表示。

  民生证券策略分析师李少君认为,该文件指导意义很强,在操作细节上有众多突破,并建议关注三个创新点:一是企业经营权的转变,国资委职能的再次界定;二是国企经营管理层可源自市场;三是混改将触及集团层面的改革。

  “专门强调加强集团公司的改革,对集团公司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超出我的预期。这句话直接给证券市场的反应是,整体上市步伐会加快。还有可以注意到文本一些用词。比如以前说的是‘管理层’,而现在提的是‘企业家’。”上述人士分析道。

  多位券商分析人士认为,《意见》的一个亮点是,确立了“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意味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不是简单的修修补补,而是要完成从“管人管事管资产”到“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安信证券明星分析师徐彪则认为,这是《意见》的最大亮点,“管资本”意味着这是一份可以打上市场化标签的顶层设计文件。

  李少君进一步指出,通过《意见》可以看到在分类改革、企业制度、资产管理体制、混合所有制四个抓手的地位已非常明确,具体改革操作上仍有不少看点。

  国资改革主题受机构亲睐

  “未来10年内不会再出现像《意见》这样高规格的文件,上一次还是在1999年。投资人士需要高度重视。”上述长期从事国企改革理论研究的人士表示。

  显然,无论是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还是加快重组整合,国企改革均需要借助资本市场实现,推动国资证券化是最佳路径。

  《第一财经日报》也从一些公、私募等机构投资者处了解到,在主题投资方面,不少机构投资者选择了国企改革主题,且认为在二级市场上,地方国企改革的机会大于央企改革。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22个省市公布了国企改革方案。与《意见》相比,地方推动国资证券化更加积极,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成为各地国资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其中,12个省市提出了国资证券率的明确目标。

  从6月中下旬开始的三次深度调整,给市场各参与方予以深刻教训。在场内外去杠杆的背景下,杠杆牛与资金牛不复存在,改革牛也因为国企改革顶层方案的迟迟没有推出而受到影响。随着《意见》的出台,这一状况或有所改观。

  “短期,国改顶层设计公布有助于激发局部热点、为相关主题板块活跃再蓄力;中期,提振国企重组并购预期,集团资产注入带动壳资源估值修复,有望带动整个蓝筹板块估值修复。”李少君指出。

  “国有企业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本轮股市‘改革牛’的主要支撑点,期待国有企业改革给股市中的低估值蓝筹股票带来活力,进而给股市带来新的发展动力。本轮股市下跌,其中有一个因素是,认为国有企业改革停滞。全文稿正式公布,再次表明改革已经深入人心,改革给国有企业提供强劲发展动力。”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立峰也持有相似的观点。

  此前,民生策略团队提出目前处于一波中级反弹行情之中,国企改革顶层方案出台对于恢复市场信心、夯实市场底部、改善风险偏好有重要积极意义。不过,其也表示,在中级反弹趋势尚未确认前,国企改革为主题活跃锦上添花,但是由于国改已经从市场预期阶段到了政策验证阶段,难以作为中级反弹领头羊。